望江县着力普惠托育提质扩容 解群众“幼有所育”之忧

安徽网安庆消息     近年来,望江县将发展托育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以及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以健全政策体系、扩大托位供给、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为着力点,加快构建主体多元、方便可及、普惠安全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托育服务。2024年,全县共有托育服务机构48家,提供托位225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4.7个,其中普惠托位数583个,占比26%,托位数和托位使用率居全市前列。望江县卫健委获评“2021-2023年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仅4家、全市唯一。

统筹资源配置,持续扩大就近就便托位供给能力。突出规划引领。以城镇为单位制定托育机构布局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将托育服务设施用地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强化托育服务设施用地保障,加强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按千人口10个托位配建托育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已建成居住区按千人口8个托位配套托育服务设施,配建率到2024年底达20%,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持续挖潜扩容。按照“现有园分年新增托班,新建园全面开设托班”工作思路,支持具备规划条件、适合扩建的幼儿园通过扩建方式增设托班,鼓励现有幼儿园增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积极探索以“托幼一体化”为主的托育服务供给模式,截至2024年底,建成托幼一体化幼儿园35所,可提供托位数1170个,占总托位数的52%。引导社会参与。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建成赛口镇公办托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中心、雷池村托育点等多种托育模式。

强化政策扶持,努力营造托育机构健康发展环境。规范收费标准。县教育、发改、财政、卫健等4部门联合出台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对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收取的托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公办托育机构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全日托托育费(不含伙食费)最高每生每月800元,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可上浮不超过20%。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全日托托育费(不含伙食费)最高每生每月900元,非营利性民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可上浮不超过20%。加大资金奖补。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于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机构,按每个新增托位给予1万元补助;托育机构、幼儿园按实际招收的3岁以下婴幼儿按每个学期每人500元进行奖补。截至目前,创建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2所,累计投入1200万元支持托育机构发展。降低经营成本。全方位落实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托育机构节约水电气费用30%。盘活社区、单位、相关机构现有场地等存量资源开设托育服务,采取免费供地、低价出租、合作共建等方式,有效降低日常运营成本压力。

坚持建管并重,有效提升托育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加强人才培养。落实完善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前培养和入职后培训,通过举办育婴员职业技能培训班、保育师职业技能培训班等强化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累计培训500余人次,其中获得高级从业资格证书93人。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建, 望江县作为安庆市参赛队伍在2024年全省托育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育婴员(职工组)团体一等奖、个人一等奖、指导员一等奖。倡导个性服务。优化个性托育形式,适当扩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依托县妇幼保健院建设示范性托育中心,促进托育服务与婴幼儿健康管理、儿童早期发展、儿科医疗服务等融合发展。常态督查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常态化机制,完善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等措施,落实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制度,登记备案托育机构33家,备案率70%。持续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的监管,2024年,共开展督导检查4次,督促整改各类问题39条,近三年全县未发生托育服务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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