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安庆消息 “感谢法院帮我们要回了拖欠多年的工资”,一位职工代表接过职工劳动债权兑付款后高兴地说。
近期,怀宁县法院在法院四楼会议室举行某木业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会议邀请了5名职工代表参加,县人社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派员共同参加。会上,在四部门的共同见证下,破产管理人向职工代表发放了工资款。
领取工资款后,职工代表与四部门工作人员集体合影
该木业公司因经营不善,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并大量拖欠职工工资。2023年下半年,该公司多名职工因工资被欠催讨无果向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向县公安局报案。
了解到职工的困境后,执行法官依法及时启动“执破融合”机制,会同破产法官研判该公司相关情况。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现有资产已明显不能清偿全部债务。公司负责人也明确表示目前资不抵债,没有挽救价值,申请法院对其破产清算。2024年1月18日,县法院根据该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经管理人调查,共有25名职工债权人,职工劳动债权总额为74万余元,其中包括前期劳动监察大队确认的32万元职工债权。2024年1月31日,临近春节,职工们担心无法实现债权,来到法院询问案件进展,县法院联动人社局,会同管理人对到场职工进行释法明理,安抚情绪。会后,县法院指导管理人依法迅速开展了清算工作。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上通过了该木业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职工债权合计74万元获得全额清偿。
怀宁县法院破产法官、县劳动监察大队、管理人联合接待被欠薪职工
怀宁县法院、人社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共同参加工资发放仪式
群众利益无小事,倾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法院+人社”等府院联动机制功能作用,积极联动各相关责任部门,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汪娜 叶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