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安庆消息 刘海云,女,中共党员,现为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室主任,负责大队刑事(行政)案件审核、执勤执法培训、案件办理进度督促以及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项监督,参与大队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的修改与制定等各项工作。近年来,在她的指导和监督下,大队执法能力、办案质量取得较好成绩,受到上级业务部门和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和好评,并连续多年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
善于学习自我加压,从业务“小白”成长为业务骨干
自2011年12月参加交警工作,刘海云是一名刚从学校毕业、对交通管理工作一无所知的“小白”,在她参加交警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就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在书本上刻苦学习交通管理业务知识。遇到案件疑难问题主动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虚心请教,她的工作笔记本记着满满的业务知识和案件处理要点相关法律条款。由于虚心勤奋好学,她的业务知识和办案能力显著提高,于2015年被大队调任到法制审核岗位,18年开始全面负责交警大队的法制工作。在法制室负责人的岗位上,她更是全身心地对法律法规进行钻研,并于15年拿到高级执法资格,是桐城市公安局最早一批拿到此资格证书的人员之一。作为法制民警业务骨干和科室负责人,面对交通事故案件,尤其是死亡事故,从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材料、询(讯)问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她逐一细致进行审阅分析,在审核死亡现场和尸检的血腥照片时,她克服心理因素,逐张逐项进行核对查看,从而为事故定性提供严谨和翔实的法律基础。
现在的她,俨然是大队法制方面的领军人物。
严把案件审核关,细致入微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案件审核是法制工作的重头戏。现在案件办理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远超以往。尤其是办案质量,更是要求必须程序合法、主体合法,为提高办案质量,案件审核大队实行日常审核与季度考评同步进行,这就要求法制员每天都要对案件开展审核工作,从而提高案件的办案质量,避免案件办理因瑕疵被群众投诉和复核。自2020年以来,法制室每年审核一般交通事故案件约400余起,行政拘留案件100余起及刑事案件约300余起。案件量逐年上升,人民群众及上级公安机关对案件质量和办案时效在不断提高,可法制人手却一直没有增加,这就需要法制审核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也要加班加点去完成案件审核。在刘海云同志的带领下,法制室在坚持案案审、百案评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刑事、行政案件质量考评表》标准执行,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均通过考评表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目前大队法制工作已达到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要求,案件投诉率、复核率显著降低。
发挥“传、帮、带”作用,建规立制确保执法规范长效
为提高大队办案民警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她多次组织民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各类培训30余场次,培训人员200余人,每场培训根据不同人员、不同目的,向参培人员细致讲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办案要求,从而实现依法、公平、公正办案。为做到提高案件质量要求,做到标准统一,程序合法,她参与制定相关执法办案规范化文件。
克服工作生活矛盾,柔弱身躯将工作和生活一肩挑
刘海云生活、工作在桐城,她既是单位业务骨干,也是妻子和母亲。丈夫是合肥人且在合肥工作,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孩子还小需要人照顾。由于交警工作的特殊性,平常忙,遇到节假日在别人休假休息时,作为交警的她却更忙了。刚开始家人总是不理解,说她对家庭对小孩照顾不多,没有时间陪伴家人。她没有过多解释,只是每天早早起来,洗衣、做饭、买菜,把家务和小孩安排好,在做完家务事后匆匆地赶到单位上班。几年来,她没有因家庭原因影响工作,也从不把工作情绪带到家里。她说,作为妻子,我要照顾好家人,让他们有一个幸福的小家,作为法制室主任,我要坚守岗位职责,严把案件质量关。现在,家里人看她既忙里又忙外,实在是辛苦,也慢慢地理解和支持她了。(黄永武 许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