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大观区石化路街道天桥社区开展《安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安徽网安庆消息     为提高辖区居民、企业及商户代表的文明行为,提升他们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参与率、满意度,争做创建文明城市的学习者、宣传者、践行者,1月15日上午,安庆市大观区石化路街道天桥社区组织居民、商户代表学习《安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活动中,社区党委何书记详细介绍了《条例》在公共卫生、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社区和谐、居民公约等方面需要遵守的基本文明行为,列举了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占用盲道,不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他人使用公共停车设施,不得妨碍他人使用充电桩;携犬出户须用束犬绳(链)牵引,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即时清除犬只类便等具体不文明行为,引导居民、商户要主动增强意识,自觉做学《条例》、用《条例》的先进模范,要做到四个结合: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规范与倡导相结合;个人自律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协同推动居民、商户、社区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此次学习,对提升居民、商户、社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起到积极作用。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抓好对《条例》精神的学习领会,主动担当做表率,争做文明人加油助力!(何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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