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5月13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6月、2021年11月被告人王某某多次为寻求刺激未经他人同意,私自进入他人家中偷窥,因未听到任何动静后起身离开。在最后一次进入被害人家中偷窥后正准备离开时,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未经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应该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结合被告人所具有的量刑情节,公诉机关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庭审中,被告人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且因为该行为导致其现在没有用人单位愿意录用。承办法官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希望被告人能够深刻吸取此次教训并以此为戒,不要再触犯法律和道德底线。
李雨松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