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电商+平台”销售。持续加大扶贫产品销售力度,支持发展“电商+合作社+农户”模式,全面宣传推广销售扶贫产品。
二是鼓励企业带销。全面推进农产品供给规模化、产业化,在企业与贫困户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对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集、检测、包装,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
三是动员各级帮扶单位销售。充分发挥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及帮扶责任人的优势,积极主动为产品进行代言,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介产品,拓展销售渠道、促进产品销售。
四是加强线下宣传推介销售。组织参加各类特色农产品产销会、水果采摘节等,集中展示推介扶贫产品,促进扶贫产品销售。(朱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