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日报讯 记者从安庆市河长办获悉,《安庆市非法矮圩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于近日印发,标志着安庆市非法矮圩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方案,安庆市排查整治范围包括皖河、华阳河,以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范围,列入禁捕水域范围的长江干流及3个长江重要支流和11个水生生物保护区。
整治对象为违法违规修筑形成、明显高于自然滩地、阻断水系连通或分割水面而形成的矮圩。整治过程中,将拆除违法违规修筑的矮圩及其配套设施,恢复河道或湖泊原状。全市将于2026年10月完成非法矮圩清理整治,由市级组织验收后,向省水利厅提出销号申请。
非法矮圩问题表面是侵占水域、影响行洪,实质上是破坏河湖生态、威胁长江“十年禁渔”成效。市河长办要求,各地必须彻底清理整治非法矮圩,把非法矮圩排查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全媒体记者 沈永亮 通讯员 韩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