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新闻网讯 记者从安庆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安庆市共有250家企业被列为“安庆市2025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较去年同比增长11.1%,包括华茂织染、旺旺食品、泰发能源、曙光化工、怀宁海螺水泥等企业。
根据生态环境部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六大类。
结合安庆市环境管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安庆市“2025年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筛选制定工作,最终确定250家企业被列为重点监管单位,部分企业涉及多个监管类型。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34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9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41家、噪声重点排污单位3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11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99家。
名录中的企业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规则条件筛选出来的,包括连续跟踪的排放大户、生态环境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及需科学管控环境风险的单位等。生产、加工使用或者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即使排放量不大,也会被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应该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及防范环境风险法律义务。一方面需主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联线运行,保持监测设施良好运转,妥善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等,并用规定方式、规定频次公开企业污染防治各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需主动防范环境风险,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定期更新完善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等。
安庆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积极对接辖区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协助企业做好监控设备安装等工作,实现污染源监控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下一步将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数据、用电监控等,结合日常监管及环境信用评价等情况,将符合要求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减少现场检查执法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干扰。对拒不开展自行监测、不按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或涉嫌通过篡改、伪造自行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等,将依法进行查处。
(全媒体记者 白萍 通讯员 金津 实习生 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