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日报讯 近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安庆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每个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每套住房最高补贴5万元。
装修补贴对象包括公租房、公有老旧房屋以及城镇老旧住房三类。其中,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有老旧房屋是指产权属于国有的直管公房和公益类房屋建筑(办公用房除外)。对这两类房屋装修改造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20%给予补贴,每个项目补贴上限为200万元。城镇老旧住房是指在城镇规划内因房屋使用年限10年以上,存在屋顶漏水、外墙脱落、功能缺失、供配电设施老化等需要改造的城镇住房。这类住房装修改造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15%给予补贴,每套补贴上限为5万元。
旧房装修补贴范围主要包括房屋的外墙、幕墙、屋顶翻新保温;室内地面、墙面、水电、门窗、厨卫更新装修改造;燃气自动报警和安全保护装置、消防设施、建筑节能等装修改造和增设安装智慧安防等。
申请补贴资金用于公租房装修的,申请人为市、县(市、区)各级公租房管理单位;申请补贴用于国有直管公房装修的,申请人为市、县(市、区)各级国有直管公房管理单位;申请补贴资金用于公益类房屋建筑(办公用房除外)装修的,申请人为房屋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申请补贴资金用于城镇老旧住房装修的,申请人包括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产权人。
公租房、公有老旧房屋、城镇老旧住房的装修改造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申请人应及时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全媒体记者 江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