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安庆日报讯   7月10日,《安庆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就《办法》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改善人居环境,预防控制疾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推进健康安庆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印发了《安庆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将爱国卫生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求从政策性的号召和倡导转变为全社会必须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推进爱国卫生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改善城乡卫生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控制和消除健康危害因素,增强公共卫生意识,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为目的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包括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健康中国行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公共场所和生产生活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预防和吸烟危害控制等工作。

《办法》共9章56条。根据《办法》,每年四月为爱国卫生月,我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的原则,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引导社会各界、家庭、个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聚焦市容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卫生等,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重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公共设施建设管护,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

《办法》明确,要在规范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防制等传统爱国卫生运动内容的基础上,拓展健康促进内涵,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我市将在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普及健康生活方式上下功夫,倡导公民树立全面、均衡、适量、科学的饮食习惯,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全民健身、控烟等健康安庆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居民健康意识。

此外,《办法》坚持正向激励和负向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爱国卫生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不依法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的予以相应惩处。通过奖优罚劣,保障爱国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全媒体记者 项珍 通讯员 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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