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2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安庆日报讯   急诊诊察费一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15元/次,二级公立医疗机构17元/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19元/次;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一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19元/次,二级公立医疗机构22元/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24元/次……记者从安庆市医保局获悉,自5月1日起,安庆市急诊诊察费等2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所调整。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我市对部分技术劳务价值高、长期未调整、价格矛盾突出的22个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价格调整。其中手术类项目14个(如脊柱椎间融合器植入植骨融合术、胰十二指肠切除术、食管癌根治术等),诊察类项目4个(如急诊诊察费、主任医师诊察费、急诊中医辨证论治等),护理类项目2个(如新生儿护理、急诊室重症监护),治疗操作类项目2个(如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纤维胃十二指肠镜检查)。此次调整参照省属医院价格,市三级公立医院在省属公立医院基础上,下浮5%,市三级、二级、一级公立医院保持10%-20%的价差。调整后价格为我市各级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

据了解,这次价格调整与落实集采政策相衔接,其中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人工膝关节表面置换术、脊柱椎间融合器植入植骨融合术3个调价项目,涉及国家和省组织骨科植入类耗材集采结果落地执行情况,医疗机构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所涉及的上述3个调价项目按调整前价格执行,集采任务完成情况按年度进行考核。

本次调价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调整后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不变,并已完成医保目录库维护更新工作。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加强基金监管,确保政策正确宣传和解读、按时准确落地。此外,各级公立医院将健全价格信息公开制度、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价格投诉处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媒体记者 雷琳琳 通讯员 孙德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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