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222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已办理

安庆日报讯   10月以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截至目前共办理222笔。

“收入降低后,得知可以延期还房贷,我第一时间联系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提供材料后,手续办理得很顺利。”11月16日上午,市民陶敏说。

今年9月,安庆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工作,部分单位下调了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导致部分贷款职工还款压力增大。为积极响应群众呼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调查摸底,掌握因基数调整导致还贷能力下降的贷款职工底数,与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担保公司、软件开发商等积极沟通对接,10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的通知》,并组织全系统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

按照规定,贷款期间内,当借款人出现失业、患有重大疾病、收入明显下降等情况时,可申请贷款展期。贷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延长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并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30年,贷款人不得超过65周岁。延长期限后,当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期限延长之日起,应按当日挂牌的同等利率计息。  (全媒体记者 刘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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