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区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公布

安庆日报讯   安庆市住建局、安庆市发改委、安庆市国动办日前联合发布《市区住宅小区停车位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市区住宅小区停车位明确了收费指导标准,记者在城区走访了解到,大多数小区停车收费在标准范围之内。

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明确

指导意见分别对车位租赁费、汽车停放服务费和临时停车服务费明确了收费指导标准,住宅小区室内停车位租赁费最高标准为170元/辆·月,下浮不限。室外停车位不收取车位租赁费;室内停车位停放服务费最高标准为50元/辆·月;室外停车位停放服务费最高标准为80元/辆·月;临时停车,不区分访客临停还是业主临停,不区分室内、室外,实行计次收费,以24小时为计费周期,2小时内免收;超过2小时部分按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1元收取,最高不超过15元。

根据指导意见,汽车停放费收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经建设的车位、具备车辆进出自动监控系统、有专人负责管理、有明显车辆停泊指示、有明码标价公示牌。其中,业主大会成立前,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并收费的,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取的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剔除合理支出后,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

市住建局物业科科长黄震介绍,为了有效化解住宅小区停车位使用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合理开发利用住宅小区空间资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安庆市于2020年7月出台《市区住宅小区停车位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收费标准是经成本调查,在参考周边城市价格水平的基础上,由价格主管部门测算出的,当时试行了一年,到2021年又继续试行两年。考虑到该文件在试行期间反响较好,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国动办于今年8月正式发布该指导意见,取消了试行时间。

有小区要求车位租满20年

指导意见明确,室外停车位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室内停车位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依法配建的人防车位不得出售、附赠,但可以租赁。

8月12日至14日,记者走访了东方天韵、凯旋尊邸、迎春颐和城、清雅居、华茂1958等市区多个住宅小区,各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均表示,小区停车位收费是参照政府部门发布的指导意见执行。上述小区室内停车位租赁费为50元/辆·月至170元/辆·月不等,停放服务费在50元/辆·月左右,室外停车位停放服务费为60元/辆·月至80元/辆·月不等,有的小区要求按照车主先来后到的顺序停车,不收取停放服务费。小区临停车辆的收费标准是每天2元至15元不等。

家住弘信花园的李先生表示,平时租用小区地面停车位,每月交60元服务费,停车还比较方便。家住回祥小区的杨先生说,由于小区车位不足,停车都是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没有固定车位。他每天早出晚归停一次车支付2元费用。采访中,大部分市民表示对于所在小区执行的停车收费标准可以接受,但也有业主反映所在小区车位租赁费收费时长不合理,指导意见应该规定得更具体一些。家住阅江山小区的徐先生就吐槽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费是167元/辆·月,同时必须租满20年,一次性支付4万元租赁费用。“买一个车位近8万元,租一个车位要4万元。”徐先生说,他当时向物业公司提出异议,物业人员说租赁方式是地产公司规定的,他们只收服务费。记者为此联系了阅江山小区物业公司,得到的是同样的答复。对于徐先生反映的情况,市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管理。该局物业主管沈后毛告诉记者,目前出台的指导意见是希望规范小区停车收费及管理方式,但并不具备强制措施。之前也接到过阅江山业主类似的投诉,他们将通过物业公司跟地产开发公司沟通协调。(全媒体记者 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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