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2023年1号总河长令签发 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强化水生态修复

安庆日报讯  记者从安庆市河长办获悉,2月13日,安庆市2023年总河长令第1号令签发。根据1号令,今年安庆市将持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河湖管理治理、聚焦解决突出问题、紧盯协同治理、强化水生态修复。

水资源刚性约束方面,将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确保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6.05亿立方米以内,同时完善跨县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建成3家省级节水型企业、1所节水型高校;强化地下水管理保护,制定《安庆市地下水管理办法》。

河湖管理治理方面,将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促进港口岸线保护和集约高效利用,依法查处河湖管理范围内无照经营行为;推进河湖“清四乱”并整治碍洪问题;强化水库安全运行管护,完成29座水库安全鉴定,实施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确保秩序平稳向好。

解决突出问题方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完成长江干流70%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新改造市政污水管网90公里以上,新增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2.25万吨,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区域收纳、集中处理”模式;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厕2万户以上,建成1个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

协同治理方面,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4%,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6%;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推进农村水环境整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村庄保洁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1%;大力治理黑臭水体,完成县城建成区80%的黑臭水体治理,大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水生态修复方面,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8平方公里,建成2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加强湿地修复保护,编制《安庆市沿江湿地专项规划》,在武昌湖、嬉子湖、华阳河湖群等3处以上重要湿地实施保护修复工程;加强生态流量管控,保障皖河干流(试点)生态流量,编制2023年生态流量监测成果分析报告;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常态化、规范化监管,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评估;建成省级幸福河湖6条。(全媒体记者 沈永亮 通讯员 韩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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