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潜山市公安局消息 为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冯可立违法犯罪事实,深挖余罪,潜山市警方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线索。
2016年至2017年左右,犯罪嫌疑人冯可立(男,汉族,1994年05月01日生,户籍所在地为安徽省潜山市梅城镇彭岭村龙岗组11号。)在安徽省潜山市梅城镇蓝鼎小区对面经营“鼎立信息科技”公司门店期间,采用质押借款人车辆实施放贷,借款人逾期未还款时将借款人车辆转卖至外地,通过“套路贷”手段实施犯罪,现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潜山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为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冯可立违法犯罪事实,深挖余罪,现公安机关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冯可立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其幕后“关系网”、“保护伞”、涉案资产等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所举报的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后将根据《潜山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予以奖励。
同时,公安机关敦促与冯可立共同参与过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嫌疑人立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畏罪潜逃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缉捕归案。凡是窝藏、包庇相关犯罪嫌疑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及提供其他帮助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 : 110 18325696583 (杨警官) 15855552199(黄警官)
来信地址:潜山市公安局扫黑办
邮编246300
来访地址:潜山市公安局大楼三楼扫黑除恶专业队办公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