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下发文件同意解除对黄湖、大官湖流域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限批。
事件起因
2018年4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厅对连续3个月不达标且均值超标的安庆市黄湖流域和大官湖流域实施了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针对这一状况,安庆市高度重视,加快实施《黄大湖水体达标方案》,全面拆除湖泊围栏网,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生态补水,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水质已明显改善。
最新结果
2019年1—8月,黄湖、大官湖水质均为Ⅲ类,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且均已连续3个月达标。经研究,省生态环境厅厅同意解除对黄湖、大官湖流域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限批。
省厅还提出进一步要求,安庆市要继续实施《黄大湖水体达标方案》,加快推进实施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落实好跨界水体联防联控协议,强化黄湖、大官湖水质监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