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庆网警巡查执法微博消息,近日,太湖县公安交管部门在开展交通违章行为集中查处行动中,查获一名再次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人员章某。
当晚,章某和朋友一行五人在县龙山路某酒店吃饭,席间喝了两瓶白酒,饭后章某存在侥幸心理,驾驶自己的车牌号为皖HZ558G的小型汽车,沿龙山路由西向东准备回家,当车行驶至龙山路玉龙华府门前路段时,被交警现场查获。
现场查获后,章某被带到县医院抽血进行再次血液酒精含量测试,1月21日经安徽信立司法鉴定所对其血液样品进行乙醇含量鉴定,鉴定结论为139mg/100mg,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时经调查,该章某于2016年同样因危险驾驶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
自2019年元月一日以来,太湖县共查处酒驾25起,其中行政拘留七人,查处醉驾13起,刑事拘留七人,取保候审六人。
目前正值年关,聚会频繁,正是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的高发期,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切莫心存侥幸心理,饮酒别开车,开车别饮酒!